近年來國人至越南相親、結婚者日益增多,且大多透過仲介業者安排,惟依越南涉外婚姻法之相關規定,該國政府嚴禁以任何形式從事婚姻仲介牟利活動,亦即牟利之婚姻仲介在越南係屬不法。
另據越南西貢解放日報刊登的消息,該國總理頃簽署並頒行涉外婚姻法第三號指示,要求公安部指導並與國際刑警配合,嚴格取締非法仲介婚姻活動之個人與組織,倘有可能構成犯罪之情形者,宜依法以刑事犯起訴之。另越南政府自即日起至本(94)年第二季止,將對外籍人士與越南女子相親、結婚地點,進行嚴格檢查並取締非法媒合仲介。越南司法部亦將對越南公民與外籍人士申請登記結婚事宜,進行清查與審核之工作。
鑒於越南政府明令取締非法媒介婚姻,目前亦有國人遭取締並課以罰鍰之案例,故國人若意圖以個人仲介或公司媒合業者身分安排至越相親、結婚,極可能遭越南公安取締,甚至以觸犯刑事罪起訴;另亦有民眾是以隨團旅遊名義至越南,再經仲介安排相親,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,亦有觸法之可能,外交部籲請有意前往越南娶親之國人應多加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