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住民照顧輔導
- 發布日期:
- 發布單位:移民事務組‧移民輔導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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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日期:2024-10-28
我國新住民人數至113年9月已逾60萬人,為營造友善的移民環境,全方位推動移民輔導政策,協助新住民適應我國生活,保障新住民之權利,並加強照顧新住民家庭及培育其子女,提升新住民人力素質,以強化國際競爭力,並達成維護移民人權的施政願景。
二、 推動情形:
(一) 制定新住民專法
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之精神及宣示政府維護新住民權益之決心,行政院院會於113年6月21日通過內政部所擬具之「新住民權益保障法」草案,並函請立法院審議。該法案已於113年7月16日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,條文共計19條,且名稱改採「新住民基本法」。新法公布及施行後,將擴大新住民之適用對象,除了婚姻移民,還包括專業移民、技術移民,後續全面檢討並研議修正相關法規和措施;並已於113年9月成立「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」籌備作業小組,以利推動相關籌設事宜。
(二) 訂定「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」
內政部於92年訂定「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」(105年更名為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)分為8大重點工作,包括生活適應輔導、醫療生育保健、保障就業權益、提升教育文化、協助子女教養、人身安全保護、健全法令制度及落實觀念宣導,由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等相關機關依職權辦理,並定期召開會議滾動修正推動措施。
(三) 設置「新住民發展基金」
為協助新住民適應臺灣社會,持續落實照顧新住民措施,加強培力新住民及其子女發展成為國家新力量,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,於94年設置「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」(105年更名為「新住民發展基金」),以每年維持新臺幣10億元的規模,持續推動新住民及其子女之家庭照顧服務。
(四) 成立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
為保障新住民相關權益,行政院於104年6月16日成立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,將相關新住民事務提升至行政院層級,由本署擔任幕僚單位,以跨部會協調及統整資源,研擬並落實相關權益保障措施,建構友善多元文化社會,截至113年9月底止已召開16次會議。
(五) 辦理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計畫
為提升新住民在臺生活適應能力,使其能及早順利適應我國生活環境,共創多元文化社會,補助全國22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生活適應輔導班、種子研習營、生活適應宣導及推廣多元文化活動等。
(六) 設置「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」(1990)
以國語、英語、日語、越南語、印尼語、泰語及柬埔寨語等7種語言,提供外籍人士及新住民在臺有生活需求及生活適應免費諮詢服務,包括簽證、居留、入出境、工作、稅務、健保、交通、社會福利、子女教育、醫療衛生及人身安全等。
(七) 建置「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」(https://ifi.immigration.gov.tw)
為整合各部會資源,以提供更完善權益保障,本署105年建置7國語言版(中文、英文、越南文、泰文、印尼文、緬甸文、柬埔寨文)之「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」,並設立LINE的官方帳號(ID為@ifitw),提供各部會、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相關新住民福利及權益資訊。
三、 結語:
為落實新住民家庭之照顧服務,本署將在既有基礎下,以積極態度與宏觀的視野,持續關注並結合中央、地方各機關及民間團體力量,推動各項照顧服務措施,使其在臺能長期穩健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