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
:::

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

:::

修正「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」第3條、第7條、第13條條文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發布單位:國際及執法事務組‧執法科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745
壹、修正目的
        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於89年5月24日訂定發布,並自發布日施行,其後歷經2次修正,最近1次修正發布日期為109年6月23日。茲配合112年6月28日修正公布之「入出國及移民法」(以下簡稱本法)增訂第72條之1及第74條之1第1項、第3項等違反本法行為之罰則,爰擬具本辦法第3條、第7條、第13條修正草案。
貳、修正意旨及效益
        本次修正重點內容,說明如下:
一、配合本法第72條之1、第74條之1第1項及第3項規範事項,增訂舉發項目。(修正條文第3條)
二、配合本次新增舉發項目,增訂相關獎金數額。(修正條文第7條附表)
參、預告期間人民意見之處理
        無人民陳述意見。

檔案下載

  • 內政部113年2月20日台內移字第11309324101號令 pdf
  • 修正「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」第3條、第7條、第13條條文 pdf
  • 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第三條、第七條、第十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pdf
  • 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第三條、第七條、第十三條修正總說明 pdf
回頁首